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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
2018-04-16 17:25  

教务处[2018] 17

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《公司员工学籍管理暂行规定》,经研究决定于201857日—13日进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,为使补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补考对象

1.2014级本科生(含20163+2专升本员工)、2015级专科生。

2.2017届毕业生因专业课、公共课等原因没有领取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员工。

二、考试安排

1.补考工作在57日—513日完成。

2.公共课补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(具体安排见附表),其它课程的补考时间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。

三、考场管理

1.课程补考的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。

2.考场编排、考场纪律、监考规则、巡视及舞弊的认定与处理等均与校内课程常规考试相同。

3.员工必须凭员工证或身份证参加补考。

4.监考教师应根据考生名单和考生证件,核实考生身份,严禁替考发生。

四、考试要求

1.员工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员工参加补考,员工应根据教务系统上的考试安排参加补考,考试名单以及课程请从教务系统查询导出。

2.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上排考。

3.公共课补考由相应学院统一组织考试,公共课补考员工名单由相应学院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,在教务系统上排考。请各学院通知补考员工到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考试时间、考试地点。体育补考全部安排在新田径场。

4.请各学院尽快联系相关人员以免错过补考时间。

各学院于2018522日前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

2018412

附件【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15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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